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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左传(儒家四书五经中的五经之一)第12页

莫非这种状况真像古人说的,天下合久必分,分久一合?

合,必须要有一个中心,用今天的话来说,叫凝聚力,它以强大的力量把四方八面、形形色色的人等团结在一起,拧成一股绳。这种凝聚力不应当只是精神上的,还应当有实力的威慑。单纯精神的力量——神灵,祖先,天子等等,在现实中不足以同利益、私欲想抗衡,信念和现实利益冲突总是不可避免的。只有精神力量加上制约和惩罚的措施、手段,以及实力的威慑,才可能形成一个具有凝聚力的中心。

分,当中心的凝聚力衰退,中心之外的实力逐渐强大起来之时,中心便会瓦解,或者有名无实,形成群龙无首的局面,诸侯割据,军阀混战,便是中心崩溃分化的结果。

分裂时间久了,强者在不断蚕食弱者中日益强大,弱者一个接一个被蚕食和吞并,然后再凭实力统一起来。可以设想,仅仅凭实力建立霸权的确可以成功,事实上也有过例证,比如秦始皇,但是这样做很难持久,很难形成真正稳固的凝聚力。

权威不可能没有,但不应当是形同虚设的。晋文公重耳,可以称雄一时,最终未能一统天下,这本身也表明他还不具有真正的权威。不过,他在一定范围内的成功,还是表明他不愧为一代豪杰,他的成功并不是偶然的。

年轻时的流亡生活的磨炼,为晋文公重耳的称雄作了远铺垫。城濮之战的获胜,与重耳严政教民,君臣上下团结一心,运用外交手段拉拢盟国,在战场上讲究战术和谋略等做法有直接关系。

由此我们可以见出,战争到了春秋时代已经变成了一门复杂的艺术,远古时代的打仗办法已经大大地落后了。战争的环节更多,涉及的方面更广,对智慧的要求更高,矛盾斗争更加错综复杂。有勇有谋已不足以取胜,还要善于搞外交,搞“统一战线”,还要善于笼络民心,保证“后院”不会起火,还要善于把各种不利因素转化为有利条件。总而言之,仗是越打越精了。

在这种情况下,做一个统治者的确不那么容易。对他的要求,几乎是对一个全才的要求:他必须是个出色的政治家,同时也是优秀的外交家、军事家、鼓动家、谋咯家,要懂得天文地理,也要懂得处世为人,礼仪制度,要有充沛的体力和精力来应付各种繁杂的事情。这种统治者离孔子所理想的统治者相去实在太远,在这时讲“克己复礼”,是多么不合时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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烛之武退秦师(僖公三十年)

——晓之以利益,动之以利益

【原文】

九月甲午,晋侯秦伯围郑,以其无礼于晋(1),且贰于楚也(2)。晋军函陵(3),秦军汜南(4)。

佚之狐言于郑伯曰(5):“国危矣!若使烛之武见秦君(6),师必退。”

公从之。辞曰:“臣之壮也,犹不如人;今老矣,无能力也已。”

公曰:“吾不能早用子,今急而求子,是寡人之过也。然郑亡,子亦有不利焉!”许之。

夜,缒而出(7)。见秦伯,曰:“秦晋围郑,郑既知其亡矣。若亡郑而有益于君,敢以烦执事。越国以鄙远(8),君知其难也;焉用亡郑以陪邻?邻之厚,君之薄也。若舍郑以为东道主(9),行李之往来(10),共其乏困(11),君亦无所害。且君尝为晋君赐矣(12)。许君焦瑕(13),朝济而夕设版焉(14),君之所知也。夫晋何厌之有?既东封郑(15),又欲肆其西封(16);不阙秦,将焉取之(17)?阙秦以利晋,唯君图之。”

秦泊说,与郑人盟,使杞子、逢孙、杨孙戍之(18),乃还。

子犯请击之。公说曰:“不可。微夫人之力不及此(19)。困人之力而敝之(20),不仁;矢其所与,不知(21);以乱易整(22),不武。吾其还也。”

亦去之。

【注释】

(1)以:因为。其:指郑国。元礼于晋:指晋文公重耳流亡经过郑国时,郑文公未以礼相待。

(2)贰:两属,同时亲附对立的双方。

(3)军:驻扎。函陵:郑国地名,在今河南新郑北。

(4)南:郑国的汜水南面,在今河南中牟南。

(5)佚之狐:郑国大夫。

(6)烛之武:郑国大夫。

(7)缒(zhui):用绳子吊着重物。这里指把烛之武从城墙上吊下去。出:指出郑国都城。

(8)鄙:边邑。这里指把远地作为边邑。

(9)东道主:东方路上的主人,因郑国在秦国的东边。后世用这个同作“主人”的代称。

(10)行李:使者,外交官员。

(11)共:同“供”,供给。乏困:指资财粮食等物品不足。

(12)尝:曾经,赐:恩惠。晋君,指晋惠公。

(13)焦:晋国邑名,在今河南三门峡市附近。瑕:晋国邑名,在今河南灵宝东。

(14)济:渡河。版:筑土墙用的夹板。设版:指建筑防御工事。

(15)封郑:以郑国为疆界。

(16)肆:放肆。这里的意思是极力扩张。

(17)焉:从哪里。

(18)杞(qi)子、逢(peng)孙、杨孙:三人都是秦国大夫。戍:驻守。

(19)微:要不是。夫人:那个人,指秦穆公。

(20)因人:依靠他人。敝:伤害。

(21)所与:指友好国家,盟国。知:同“智”。

(22)乱:分裂。易:代替。整:团结一致。

【译文】

鲁僖三十年九月十三日,晋文公和秦穆公联合围攻郑国,因为郑国曾对晋文公无礼,并且亲近楚国。晋军驻扎在函陵,秦军驻扎在汜水南面。

佚之狐对郑文公说:“国家很危险了!如果派烛之武去见秦国国君,敌军一定会撤回去。”

郑文公听从了佚之狐的建议。但烛之武推辞说:“我年壮的时候尚且比不上人家,现在老了,更做不了什么了。”

郑文公说:‘我没能及早任用您,现在国家危急才来求您,这是我的过错。然而,郑国灭亡了,对您也有不利的地方啊!”于是烛之武答应了。

夜里。郑国人用绳子把烛之武吊出了城。烛之武去见秦穆公说:“秦国和晋国围攻郑国,郑国已经知道自己要灭亡了。如果郑国灭亡了能对您有利,那么冒昧地拿这件事麻烦您还值得。可是越过一个国家而把遥远的郑国作为边邑,您一定知道这样做很困难;如果这样。哪里用得着灭亡郑国来增强邻国的实力呢?邻国实力增强了,您的实力就减弱了。如果留下郑国作为东路上的主人,秦国使臣来来往往,可以供给他们一些短缺的物资,对您也没有什么害处。再说,您曾经给过晋惠公恩惠。他答应过把焦邑和瑕邑给您,而他早上一过黄河、晚上就在那里修筑工事,这事您是知道的。晋国何曾有过满足的时候?它已经向东把郑国当作了边界,又打算尽力向西扩张边界;那时不损害秦国的利益,它从哪里去取得土地呢?损害秦国而让晋国得到好处,还望您考虑考虑这件事情吧!”

秦穆公听了烛之武的话很高兴,就同郑国订立了盟约,并派大夫杞子、逢孙和杨孙驻守郑国,自己领兵回国了。

晋国大夫狐偃请求进攻秦军。晋文公说:“不能这么做。如果没有那个人的力量,我到不了今天这个地步。靠别人的力量去损害别人,这是不仁义;失去了同盟国,这是不明智;用分裂来代替团结一致,这是不武。我们还是回去吧”于是晋军也离开了郑国。

【读解】

说客在春秋之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,他们穿梭来往于各国之间,或穿针引线,搭桥过河,或挑拨离问,挖敌方墙角,或施缓兵之计,赢得喘息之机。可以说,缺少了这些用现代词语称为外交家的角色,春秋舞台所上演的戏剧,必定没有这么惊心动魄,精彩纷呈,波澜迭宕。有了他们,台前。台后两条战线上真是热闹非凡,你方唱罢我登台,演出了古代战争史上独一无二的一幕。

我们发现,说客或外交家除了有高超的言辞辩才,善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外,往往善于抓住利害关系这个关键,在利害关系上寻找弱点和突破口,从而大获成功。烛之武凭三寸不烂之舌说退秦军,不费一兵一卒为郑国解了围,便是一桩典型的范例。

在一个没有权威、各自为利益纷争的时代,利益原则便是行动的最高原则,精明的说客或外交家必定深谐此道。以利益作为交往原则,关系不可能牢不可破,不可能无懈可击。甚至可以说,晓之以利益,动之以利益,往往比其它手段更见效。即使在现代社会,国与国之闯的交往,也首先是从利益原则出发的。这个原则,恐怕比仁义原则更实际,更能长久,尽管仁义原则更值得赞赏,可是这世上有几个讲仁义的人呢?

讲利益原则,首先要以平等为基础。没有平等,也就在根本上取消了利益。利益必须通过交往实现,一个人不同他人发生联系,就无所谓利益;交往也意味着交换,付出多少,便得到多少,不付出就无所获。只想获得而不愿付出,就破坏了交换,也没有了平等,也就很难再获取利益。

交换,实质上也是让对方有利可图。烛之武去游说秦穆公,如果秦穆公觉得无利可图,会甘愿罢休吗?所谓挑拨离间,多半也要利用人们觉得有利可图的心理。离开这一点,挑拨挑间是难以成功的。搞阴谋诡计的人也常常利用这一点。“将欲取之,必先予之”,这也是说用给予好处引人上钩,然后再将其吃掉。

中国传统的谋咯,可以说把利益原则发挥到了极致。除了上面说的之外,还有所谓借刀杀人、过河拆桥、上屋拔梯、赏一安百、欲擒故纵、美人诱惑、坐收渔利、奇货可居、害一利百等等,都是从不同角度利用或发挥利益原则。可以毫不夸张他说,处世为人的方方面面都与利益原则有千丝万缕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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蹇叔哭师(僖公三十二年)

——利令智昏必遭惩罚

【原文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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