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正义(唐初孔颖达等撰文献汇编)第107页
王曰:“呜呼!封,敬哉!无作怨,勿用非谋非彝。言当修己以敬,无为可怨之事,勿用非善谋、非常法。蔽时忱,丕则敏德,断行是诚道,大法敏德,信则人任焉,敏则有功。用康乃心,顾乃德,远乃猷,用是诚道安汝心,顾省汝德,无令有非,远汝谋,思为长久。裕乃以民宁,不汝瑕殄。”
行宽政乃以民安,则我不汝罪过,不绝亡汝。
[疏]“王曰呜呼”至“瑕殄”
○正义曰:以罚不可失,故王命言曰:“呜呼!封,当修己以敬哉!无为可怨之事,勿用非善谋、非常法,而以决断行是诚信之道,大当法为机敏之德。用是信敏安汝心,顾省汝德,广远汝谋,能行宽政,乃以民安,则我不於汝罪过而绝亡汝。”
○传“断行”至“有功”
○正义曰:以诚在於心,故决断行之,亦心诚而行敏,为见事之速,事有善而须德法,故云“大法敏德”也。正以此二者,以“信则人任焉,敏则有功”故也。《论语》文。
○传“用是”至“长久”
○正义曰:上文有“忱”有“敏”,此惟云“用是诚道”,不云“敏”者,“敏”在“诚”下,亦用之可知。
王曰:“呜呼!肆汝小子封,惟命不于常,以民安则不绝亡汝,故当念天命之不於常,汝行善则得之,行恶则失之。汝念哉!无我殄。无绝弃我言而不念。享,明乃服命,享有国土,当明汝所服行之命令,使可则。高乃听,用康乂民。”
高汝听,听先王道德之言,以安治民。
[疏]“王曰呜呼肆”至“乂民”
○正义曰:与上相首引。王命言曰:“呜呼!以民安则不汝绝亡之故,汝小子封,当念天命之不於常也。惟行善则得之,行恶则失之。汝念此无常哉!无绝弃我言而不念。若享有国土,当明汝服行之教令,使可法。高大汝所听,用先王道德之言以安治民也。”
○传“享有”至“可则”
○正义曰:以“不瑕殄”,即享有国土也。“服行之命”,谓德刑也。
王若曰:“往哉!封,勿替敬典,汝往之国,勿废所宜敬之常法。听朕告汝,乃以殷民世享。”
顺从我所告之言,即汝乃以殷民世世享国,福流后世。
[疏]“王若”至“世享”
○正义曰:以须高听治民,故王命顺其德而言曰:“汝往之国哉!封乎,勿废所宜敬之常法,即听用我诰是也。汝如此,则汝乃得以殷民世世享国。”
而言不绝国祚,短长由德也。又言“王若曰”者,一篇终始言之,明於中亦有“若”也。
卷十四酒诰第十二
酒诰康叔监殷民。殷民化纣嗜酒,故以戒酒诰。
○嗜,巿志反。
[疏]传“康叔”至“酒诰”
○正义曰:以《梓材》云“若兹监”,故云“康叔监殷民”也。郑以为“连属之监,则为牧而言”,然康叔时实为牧,而所戒为居殷墟,化纣馀民,不主於牧;下篇云“监”,“监”亦指为君言之也,明“监”即国君监一国。故此言“监殷民”,不言“监一州”,若大宰之建牧立监也。
王若曰:“明大命于妹邦。周公以成王命诰康叔,顺其事而言之,欲令明施大教命於妹国。妹,地名,纣所都朝歌以北是。
○王若,马本作“成王若曰”,注云:“言成王者,未闻也。俗儒以为成王骨节始成,故曰成王。或曰以成王为少成二圣之功,生号曰成王,没因为谥。卫、贾以为戒成康叔以慎酒,成就人之道也,故曰成。此三者吾无取焉。吾以为后录《书》者加之,未敢专从,故曰未闻也。”
妹邦,马云:“妹邦,即牧养之地。”
欲令,力呈反,下“始令”、“勿令”同。乃穆考文王,肇国在西土。父昭子穆,文王弟称穆,将言始国在西土。西土,岐周之政。
○文王弟称穆,周自后稷而封,为始祖,后稷生不窋为昭,鞠陶为穆,公刘为昭,庆节为穆,皇仆为昭,羌弗为穆,毁揄为昭,公非为穆,高圉为昭,亚圉为穆,诸盩为昭,大王为穆,王季为昭,文王为穆。故《左传》宫之奇云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。”
又富辰云,管蔡已下十六国,文之昭也。昭一音韶。窋音竹律反。揄音投。盩音张流反。大并音太。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、御事,朝夕曰:‘祀兹酒。’文王其所告慎众国众士於少正官、御治事吏,朝夕敕之:“惟祭祀而用此酒,不常饮。”
○毖音秘。少,诗照反。惟天降命,肇我民,惟元祀。惟天下教命,始令我民知作酒者,惟为祭祀。
○为,于伪反,下同。天降威,我民用大乱丧德,亦罔非酒惟行。天下威罚,使民乱德,亦无非以酒为行者。言酒本为祭祀,亦为乱行。
○惟行,下孟反,注及下注“之行”同。越小大邦用丧,亦罔非酒惟辜。於小大之国所用丧亡,亦无不以酒为罪也。
[疏]“王若”至“惟辜”
○正义曰:周公以王命诰康叔,顺其事而言曰:“汝当明施大教命於妹国而戒之以酒。所以须戒酒者,以汝父於庙以穆考文王,始国在西土岐周为政也。其诰慎所职众国众士於少正官、御治事吏,朝夕敕之曰:‘惟祭祀而用此酒,不常为饮也。’所以不常为饮者,以惟天之下教命,始令我民知作酒者,惟为大祭祀,故以酒为祭,不主饮。故天下威罚於我民,用使之大为乱,以丧其德,亦无非以酒为行而用之。故於小大之国,用使之丧亡,亦无非以酒为罪,以此众事少正,皆须戒酒也。是文王以酒为重戒,汝不可不法也。”
○传“周公”至“北是”
○正义曰:此为下之目,故言“明施大教命於妹国”。
此“妹”与“沬”一也,故沬为地名,纣所都朝歌以北。但妹为朝歌之所居也,朝歌近妹邑之南,故云“以北是”。
《诗》又云“沬之东矣”,“沬之乡矣”,即东与北为乡也。妹属鄘,纣所都在妹,又在北与东,是地不方平,偏在鄘多故也。马、郑、王本以文涉三家而有“成”字,郑玄云“成王所言,成道之王”,三家云“王年长骨节成立”,皆为妄也。
○传“父昭”至“之政”
○正义曰:以“穆”连“考”,故以昭穆言之。文王庙次为穆,以周自后稷以至文王十五世。案《世本》云:“后稷生不窋为昭,不窋生鞠陶为穆,鞠陶生公刘为昭,公刘生庆节为穆,庆节生皇仆为昭,皇仆生羌弗为穆,羌弗生毁榆为昭,毁榆生公飞为穆,公飞生高圉为昭,高圉生亚圉为穆,亚圉生组绀为昭,组绀生大王亶父为穆,亶父生季历为昭,季历生文王为穆。”
据世次偶为穆也。《左传》曰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”,言大王为穆,而子为昭。又曰“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”,亦王季为昭而子为穆,与文王同穆也。又管、蔡、郕、霍等十六国亦曰文王之昭,则以文王为穆,其子与武王为昭。又曰“邗晋应韩,武之穆”,以继武王为昭也。“将言始国在西土。西土,岐周之政”者,据今本先故言“始”,为初始为政,然则居丰前,故云“西土”,欲将言道文王诰毖庶邦以下之政,故先本之云“肇国在西土”。
○传“文王”至“常饮”
○正义曰:告敕使之敬慎,故曰“告慎其众国”,即众多国君。“众士”,朝臣也。既总呼为“士”,则卿大夫俱在内。少正、御治事以其卑贱,更别目之。“朝夕敕之”,丁宁慎之至也。
○传“惟天”至“祭祀”
○正义曰:《世本》云,仪狄造酒,夏禹之臣,又云杜康造酒,则人自意所为。言“天下教命”者,以天非人,不因人为者,亦天之所使,故凡造立皆云本之天。“元祀”者,言酒惟用於大祭祀,见戒酒之深也。顾氏云:“元,大也。《洛诰》‘称秩元祀’,孔以为‘举秩大祀’。”
大刘以“元”为始,误也。
○传“天下”至“乱行”
○正义曰:民自饮酒致乱,以被威罚,言“天下威”者,亦如上言天之下教命,令民作酒也。为乱而罪,天理当然,故曰“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”。
俗本云“不为乱行”,定本云“亦为乱行”,俗本误也。
○传“於小”至“为罪也”
○正义曰:“小大之国”,谓诸侯之国有小大也。上言“民用大乱”,指其身为罪。此言“邦用丧”,言其邦国丧灭。上文总谓贵贱之人,此则专指诸侯之身故也。惟行用酒,惟罪身得罪,亦互相通也。
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,无彝酒。小子,民之子孙也。正官治事,谓下群吏。教之皆无常饮酒。越庶国,饮惟祀,德将无醉。於所治众国,饮酒惟当因祭祀,以德自将,无令至醉。惟曰我民迪小子,惟土物爱,厥心臧。文王化我民,教道子孙,惟土地所生之物皆爱惜之,则其心善。聪听祖考之彝训,越小大德,小子惟一。言子孙皆聪听父祖之常教,於小大之人皆念德,则子孙惟专一。
[疏]“文王”至“惟一”
○正义曰:前文王戒酒,以为所供当重饮之,则有灭亡之害。此更戒之,令以德自将,不可常饮。故又云,文王诰教其民之小子与正官之下有职事之人。谓群吏。汝等无得常饮酒也。於所治众国之君臣民众等,言饮酒惟当因祭祀,以德自将,无令至醉。又自申文王之教小子者,不但身自教之,又化民使自教其子弟。惟教其民曰:“惟我民等,当教道子孙小子,令土地所生之物,皆爱惜之,则其心善矣。”
以爱物,则不为酒而损耗故也。既父祖禀文王之教以化其子孙,而子孙能聪审听用祖考之常训。言爱物以戒酒也。不但民之小子为然,其於小大德之士大夫等,亦皆能念行文王之德以教其子孙,故子孙亦聪听之。小子惟皆专一而戒其酒,其民及在位,不问贵贱,子孙皆化,则至成长为德可知也。
○传“小子”至“饮酒”
○正义曰:知“小子”谓民之子孙者,以下文二“我民迪小子”,又云“奔走事厥考厥长”,故知“小子”谓民之子孙也。知“有正有事”非士大夫,而云“正官治事,谓下群吏”者,以文与“小子”相连,故知是正官下治事之群吏。
○传“於所”至“至醉”
○正义曰:以述上文内外双举,此为小子及民与士大夫可知。其外宜有国君,故下云指戒康叔为国之事,故总言“众国”。
惟於祭祀得饮酒,犹以德自将,无令至醉。《大传》因此言“宗室将有事,族人皆入侍”,得有醉与不醉而出与不出之事。而以德自将,无令至醉,亦一隅之验。文王为诸侯而云“众国”者,文王为西伯,又三分有二诸侯,故得戒众国也。
○传“文王”至“心善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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