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正义(唐初孔颖达等撰文献汇编)第28页
“扰”是安驯之义,故为顺也。“致果为毅”,宣二年《左传》文。彼文以“杀敌为果,致果为毅”,谓能致果敢杀敌之心,是为强毅也。和顺者失於不断,故顺而能决乃为德也。
○传“性简”至“廉隅”
○正义曰:“简”者,宽大率略之名。志远者遗近,务大者轻细,弘大者失于不谨,细行者不修廉隅,故简大而有廉隅乃为德也。
○传“刚断”至“实塞”
○正义曰:“塞”训实也。刚而能断失於空疏,必性刚正而内充实乃为德也。
○传“无所”至“合义”
○正义曰:强直自立,无所屈挠,或任情违理,失於事宜,动合道义乃为德也。郑注《论语》云:“刚谓强,志不屈挠。”
即“刚”、“强”义同。此“刚”、“强”异者,“刚”是性也,“强”是志也。当官而行,无所避忌,刚也。执己所是,不为众挠,强也。“刚”、“强”相近,郑连言之。“宽”谓度量宽弘,“柔”谓性行和柔,“扰”谓事理扰顺,三者相类,即《洪范》云“柔克”也。“愿”谓容貌恭正,“乱”谓刚柔治理,“直”谓身行正直,三者相类,即《洪范》云“正直”也。“简”谓器量凝简,“刚”谓事理刚断,“强”谓性行坚强,三者相类,即《洪范》云“刚克”也。而九德之次,从“柔”而至“刚”也,惟“扰而毅”在“愿”、“乱”之下耳。其《洪范》三德,先人事而后天地,与此不同。
○传“彰明”至“之善”
○正义曰:“彰,明”、“吉,善”,常训也。此句言用人之义。所言九德,谓彼人常能然者。若暂能为之,未成为德。故人君取士,必明其九德之常,知其人常能行之,然后以此九者之法择人而官之,则为政之善也。“明”谓人君明知之。王肃云:“明其有常则善也,言有德当有恒也。”
其意亦言彼能有常,人君能明之也。郑云:“人能明其德,所行使有常,则成善人矣。”
其意谓彼人自明之,与孔异也。
日宣三德,夙夜浚明有家。三德,九德之中有其三。宣,布。夙,早。浚,须也。卿大夫称家。言能日日布行三德,早夜思之,须明行之,可以为卿大夫。
○浚,息俊反,马云:“大也。”
日严祗敬六德,亮采有邦。有国,诸侯。日日严敬其身,敬行六德,以信治政事,则可以为诸侯。
○严如字,马、徐鱼检反。翕受敷施,九德咸事,俊乂在官。翕,和也。能合受三六之德而用之,以布施政教,使九德之人皆用事。谓天子如此,则俊德治能之士并在官。
○翕,许及反。俊乂,马曰:“千人曰俊,百人曰乂。”
百僚师师,百工惟时,僚、工皆官也。师师,相师法。百官皆是,言政无非。
○僚本又作寮。抚于五辰,庶绩其凝。”
凝,成也。言百官皆抚顺五行之时,众功皆成。
○抚,方武反。凝,鱼陵反,马云:“定也。”
[疏]“日宣”至“其凝”
○正义曰:皋陶既陈人有九德,宜择而官之,此又言官之所宜:“若人能日日宣布三德,早夜思念而须明行之,此人可以为卿大夫,使有家也。若日日严敬其身,又能敬行六德,信能治理其事,此人可以为诸侯,使有国也。然后抚以天子之任,合受有家有国三六之德而用之,布施政教,使九德之人皆得用事,事各尽其能,无所遗弃,则天下俊德治能之士并在官矣。皆随贤才任职,百官各师其师,转相教诲,则百官惟皆是矣,无有非者。以此抚顺五行之时,以化隘天下之民,则众功其皆成矣。”
结上知人安民之意。
○传“三德”至“大夫”
○正义曰:此文承“九德”之下,故知“三德”是九德之内课有其三也。《周语》云:“宣布哲人之令德。”
“宣”以布义,故为布也。“夙,早”,《释诂》文。又云:“须,待也。”
此经之意,谓夜思之,明旦行之,“须”为待之意,故“浚”为须也。大夫受采邑,赐氏族,立宗庙,世不绝祀,故称“家”。
位不虚受,非贤臣不可,言能日日布行三德,早夜思之,待明行之,如此念德不懈怠者,乃可以为大夫也。以士卑,故言不及也。计有一德二德,即可以为士也。郑以“‘三德’、‘六德’,皆‘乱而敬’以下之文”,经无此意也。
○传“有国”至“诸侯”
○正义曰:天子分地建国,诸侯专为己有,故“有国”谓诸侯也。“祗”亦为敬,“敬”有二文,上谓敬身,下谓敬德,“严”则敬之状也。故言“日日严敬其身,敬行六德,以信治政事,则可以为诸侯”也。诸侯大夫皆言“日日”者,言人之行德,不可暂时舍也。臣当行君之令,故早夜思之。君是出令者,故言敬身行德。此文以小至大,总以天子之事,故先大夫而后诸侯。
○传“翕合”至“在官”
○正义曰:“翕,合”,《释诂》文。以文承“三德”、“六德”之下,故言合受三六之德而用之。以此人为官,令其布施政教,使此九德之人皆居官用事。谓天子各任其所能。大夫所行三德,或在诸侯六德之内,但并此三六之德,既充九数,故言九德皆用事,谓用为大夫,用为诸侯,使之治民事也。大夫诸侯当身自行之,故言“日宣”、“日严”。
天子当任人使行之,故言“合受而用之”。
其实天子亦备九德,故能任用三德、六德也,则俊德治能之士并在官矣。“乂”训为治,故云“治能”。
马、王、郑皆云:“才德过千人为俊,百人为乂。”
○传“僚工”至“无非”
○正义曰:“僚,官”,《释诂》文。“工,官”,常训也。“师师”谓相师法也。
○传“凝成”至“皆成”
○正义曰:郑玄亦云:“凝,成也。”
王肃云:“凝犹定也。”
皆以意训耳。文承“百工”之下,“抚于五辰”还是百工抚之,故云“百官皆抚顺五行之时,则众功皆成”也。“五行之时”即四时也。《礼运》曰“播五行於四时”,土寄王四季,故为“五行之时”也。所抚顺者,即《尧典》“敬授民时”,“平秩东作”之类是也。
无教逸欲有邦,不为逸豫贪欲之教,是有国者之常。兢兢业业,一日二日万几。兢兢,戒慎。业业,危惧。几,微也。言当戒惧万事之微。
○兢,居凌反。业如字,徐五荅反。几,徐音机。无旷庶官,天工人其代之。旷,空也。位非其人为空官。言人代天理官,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。天叙有典,敕我五典五惇哉!天次叙人之常性,各有分义,当敕正我五常之叙,使合于五厚,厚天下。
○有典,马本作“五典”。
分,扶问反。天秩有礼,自我五礼有庸哉!庸,常。自,用也。天次秩有礼,当用我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之礼以接之,使有常。
○有庸,马本作“五庸”。
同寅协恭,和衷哉!衷,善也。以五礼正诸侯,使同敬合恭而和善。
○衷音中。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!五服,天子、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之服也。尊卑彩章各异,所以命有德。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!言天以五刑讨五罪,用五刑宜必当。政事懋哉!懋哉!言叙典秩礼,命德讨罚无非天意者,故人君居天官,听政治事,不可以不自勉。
[疏]“无教”至“懋哉”
○正义曰:皋陶既言用人之法,又戒以居官之事:“上之所为,下必效之。无教在下为逸豫贪欲之事,是有国之常道也。为人君当兢兢然戒慎,业业然危惧。”
言当戒慎。“一日二日之间而有万种几微之事,皆须亲自知之,不得自为逸豫也。万几事多,不可独治,当立官以佐己,无得空废众官,使才非其任。此官乃是天官,人其代天治之,不可以天之官而用非其人”。
又言:“典礼德刑皆从天出,天次叙人伦,使有常性,故人君为政,当敕正我父、母、兄、弟、子五常之教教之,使五者皆惇厚哉!天又次叙爵命,使有礼法,故人君为政,当奉用我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之礼接之,使五者皆有常哉!接以常礼,当使同敬合恭而和善哉!天又命用有九德,使之居官,当承天意为五等之服,使五者尊卑彰明哉!天又讨治有罪,使之绝恶,当承天意为五等之刑,使五者轻重用法哉!典礼德刑,无非天意,人君居天官,听治政事,当须勉之哉!”
○传“不为”至“之常”
○正义曰:“毋”者禁戒之辞,人君身为逸欲,下则效之,是以禁人君使不自为耳。不为逸豫贪欲之教,是有国者之常也。此文主於天子,天子谓天下为国。《诗》云“生此王国”之类是也。
○传“兢兢”至“之微”
○正义曰:《释训》云:“兢兢,戒也。业业,危也。”
戒必慎,危必惧,传言“慎”、“惧”以足之。《易·系辞》云:“几者动之微。”
故“几”为微也。一日二日之间,微者乃有万事,言当戒慎万事之微。微者尚有万,则大事必多矣。且微者难察,察则劳神,以言不可逸耳。马、王皆云:“一日、二日,犹日日也。”
○传“旷空”至“其才”
○正义曰:“旷”之为空,常训也。位非其人,所职不治,是为空官。天不自治,立君乃治之。君不独治,为臣以佐之。下典、礼、德、刑,无非天意者。天意既然,人君当顺天,是言人当代天治官。官则天之官,居天之官,代天为治,苟非其人,不堪此任,人不可以天之官而私非其才。王肃云:“天不自下治之,故人代天居之,不可不得其人也。”
○传“天次”至“天下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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