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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书正义(唐初孔颖达等撰文献汇编)第141页

孙炎曰:“夹门堂也。”

塾前陈车,必以辕向堂,故知“左右塾前皆北面”也。左塾者谓门内之西,右塾者门内之东,故以北面言之为左右。所陈坐位、器物皆以西为上,由王殡在西序故也。其执兵宿卫之人则先东而后西者,以王在东宿,卫敬新王故也。顾氏云:“先辂在左塾之前,在寝门内之西,北面对玉辂。次辂在右塾之前,在寝门内之东,对金辂也。”

凡所陈列自“狄设黼扆”已下至此,皆象成王生时华国之事,所以重顾命也。郑玄亦云:“陈宝者,方有大事以华国也。”

《周礼·典路》云:“若有大祭祀,则出路。大丧大宾客亦如之。”

是大丧出辂为常礼也。

二人雀弁,执惠,立于毕门之内。士卫殡与在庙同,故雀韦弁。惠,三隅矛。路寝门,一名毕门。

○弁,皮彦反,徐扶变反。四人綦弁,执戈上刃,夹两阶戺。綦,文鹿子皮弁。亦士。堂廉曰戺,士所立处。

○綦音其,马本作骐,云:“青黑色。”

夹,徐工洽反。戺音俟,徐音士。廉,力占反,棱也。一人冕,执刘,立于东堂。一人冕,执钺,立于西堂。冕,皆大夫也。刘,钺属。立於东西厢之前堂。一人冕,执戣,立于东垂。一人冕,执瞿,立于西垂。戣、瞿皆戟属。立于东西下之阶上。

○戣音逵。瞿,其俱反,徐音惧。一人冕,执锐,立于侧阶。锐,矛属也。侧阶,北下立阶上。

○锐,以税反。

[疏]“二人”至“侧阶”

○正义曰:《礼》大夫服冕,士服弁也。此所执者凡有七兵,立于毕门之内,及夹两阶立堂下者,服爵弁、綦弁者,皆士也。以其去殡远,故使士为之。其在堂上服冕者,皆大夫也。以其去殡近,皆使大夫为之。先门,次阶,次堂,从外向内而叙之也。次东西垂,次侧阶,又从近向远而叙之也。在门者两,守门两厢各一人,故“二人”。

在阶者,两厢各二人,故“四人”。

《礼记·明堂位》:“三公在中阶之前。”

《考工记》:“夏后氏世室,九阶。”

郑玄云:“南面三,三面各二。”

郑玄又云,宗庙及路寝制如明堂,则路寝南面亦当有三阶矣。此惟四人夹两阶,不守中阶者,路寝制如明堂,惟郑玄之说耳,路寝三阶不书,亦未有明文,纵有中阶,中阶无人升降,不须以兵卫之。

○传“士卫”至“毕门”

○正义曰:士入庙助祭,乃服雀弁,於此服雀弁者,士卫王殡,与在庙同,故爵韦弁也。郑玄云:“赤黑曰雀,言如雀头色也,雀弁制如冕,黑色,但无藻耳。”

然则雀弁所用当与冕同。阮谌《三礼图》云:“雀弁以三十升布为之。”

此传言“雀韦弁”者,盖以《周礼·司服》云“凡兵事,韦弁服”,此人执兵,宜以韦为之,异於祭服,故言“雀韦弁”。

下云“綦弁”,孔言鹿子皮为弁,然则下言冕执兵者,不可以韦为冕,未知孔意如何。天子五门,皋、库、雉、应、路也。下云“王出在应门之内”,出毕门始至应门之内,知毕门即是路寝之门,一名毕门也。此经所陈七种之兵,惟戈经传多言之,《考工记》有其形制,其馀皆无文。传惟言“惠,三隅矛”,锐亦矛也,“戣、瞿皆戟属”,不知何所据也。“刘,钺属”者,以“刘”与“钺”相对,故言“属”以似之,而别又不知何以为异。古今兵器名异体殊,此等形制,皆不可得而知也。郑玄云:“惠状盖斜刃,宜芟刈。戈即今之句孑戟。刘盖今镵斧。钺,大斧。戣、瞿盖今三锋矛。锐,矛属。凡此七兵,或施矜,或著柄。《周礼》戈长六尺六寸,其馀未闻长短之数。”

王肃惟云:“皆兵器之名也。”

○传“綦文”至“立处”

○正义曰:郑玄云“青黑曰綦”,王肃云“綦,赤黑色”,孔以为“綦,文拢蘗子皮弁”,各以意言,无正文也。大夫则服冕,此服弁,知“亦士”也。“堂廉曰戺”,相传为然。“廉”者,棱也。所立在堂下,近於堂棱。

○传“冕皆”至“前堂”

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司服》云:“大夫之服,自玄冕而下。”

知服冕者皆大夫也。郑玄云:“序内半以前曰堂。”

谓序内檐下,自室壁至於堂廉,中半以前总名为“堂”。

此立於东堂、西堂者,当在东西厢近阶而立,以备升阶之人也。

○传“戣瞿”至“阶上”

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云:“疆、界、边、卫、圉、垂也。”

则“垂”是远外之名。此经所言“冕”则在堂上,“弁”则在堂下,此二人服冕,知在堂上也。堂上而言“东垂”、“西垂”,知在堂上之远地。堂之远地,当於序外东厢西厢,必有阶上堂,知此立于东西堂之阶上也。

○传“锐矛”至“阶上”

○正义曰:郑、王皆以侧阶为东下阶也。然立于东垂者已在东下阶上,何由此人复共并立?

故传以为“北下阶上”,谓堂北阶,北阶则惟堂北一阶而已。“侧”犹特也。

王麻冕黼裳,由宾阶隮。王及群臣皆吉服,用西阶升,不敢当主。卿士、邦君麻冕蚁裳,入即位。公卿大夫及诸侯皆同服,亦庙中之礼。蚁,裳名,色玄。

○蚁,鱼绮反。太保、太史、太宗皆麻冕彤裳。执事各异裳。彤,纁也。太宗,上宗,即宗伯也。太保承介圭,上宗奉同、瑁,由阼阶隮。大圭尺二寸,天子守之,故奉以奠康王所位。同,爵名。瑁,所以冒诸侯圭,以齐瑞信,方四寸,邪刻之。用阼阶升,由便不嫌。

○冒,莫报反。太史秉书,由宾阶隮,御王册命。太史持册书顾命进康王,故同阶。

[疏]“王麻”至“册命”

○正义曰:此将传顾命,布设位次,即上所作法度也。凡诸行礼,皆贱者先至,此必卿、下士、邦君即位既定,然后王始升阶。但以君臣之序,先言王服,因服之下即言升阶,从省文。卿士、邦君无所执事,故直言“即位”而已。太保、太史、太宗皆执事之人,故别言衣服。各自所职,不得即言升阶,故别言所执,各从升阶为文次也。卿士王臣,故先於邦君。太史乃是大宗之属,而先於太宗者,太史之职掌册书,此礼主以为册命,太史所掌事重,故先言之。

○传“王及”至“当主”

○正义曰:《礼》绩麻三十升以为冕,故称“麻冕”。

传嫌麻非吉服,故言“王及群臣皆吉服”也。“王麻冕”者,盖衮冕也。《周礼·司服》:“享先王则衮冕。”

此礼授王册命,进酒祭王,且衮是王之上服,於此正王之尊,明其服必衮冕也。其卿士、邦君当各以命服,服即助祭之冕矣。“衮”,郑玄《周礼注》云:“衮之衣五章,裳四章。”

则衮衣之裳,非独有黼。言“黼裳”者,以裳之章色,黼黻有文,故特取为文。《诗·采菽》之篇言王赐诸侯云:“玄衮及黼。”

以黼有文,故特言之。郑玄於此注云:“黼裳者,冕服有文者也。”

是言贵文故称之。《礼》“君升阼阶”,此用西阶升者,以未受顾命,不敢当主也。

○传“公卿”至“色玄”

○正义曰:“卿士”,卿之有事者,公则卿兼之。此行大礼,大夫亦与焉。略举“卿士”为文,公与大夫必在,故传言“公卿大夫及诸侯皆同服”,言同服吉服,此“亦庙中之礼”也。言其如助祭,各服其冕服也。《礼》无“蚁裳”,今云“蚁”者,裳之名也。“蚁”者,蚍蜉虫也,此虫色黑,知蚁裳色玄,以色玄如蚁,故以蚁名之。《礼》祭服皆玄衣纁裳,此独云玄裳者,卿士、邦君於此无事,不可全与祭同,改其裳以示变於常也。太保、太史有所主者,则纯如祭服,暂从吉也。“入即位”者,郑玄云:“卿西面,诸侯北面。”

郑玄惟据经“卿士、邦君”言之,其公亦北面,孤东面也。

○传“执事”至“宗伯”

○正义曰:此三官者皆执事,俱“彤裳”,而言“各异裳”者,各自异於卿士、邦君也。“彤”,赤也。《礼》祭服纁裳。纁是赤色之浅者,故以“彤”为纁,言是常祭服也。“太宗”与下文“上宗”一人,即宗伯之卿也。

○传“大圭”至“不嫌”

○正义曰:《考工记·玉人》云:“镇圭尺有二寸,天子守之。”

镇圭,圭之大者。“介”训大也,故知是彼镇圭。天子之所守,故奉之以奠康王所位,以明正位为天子也。《礼》又有“大圭长三尺”,知“介圭”非彼三尺圭者,《典瑞》云:“王搢大圭,执镇圭以朝日。”

《玉人》云:“大圭长三尺,天子服之。”

彼搢於绅带是天子之笏,不是天子所守,故知非币妖尺之大圭也。“上宗奉同、瑁”,则下文云天子“受同、瑁”。

大保必奠於位,其奉介圭,下文不言“受介圭”者,以同、瑁并在手中,故不得执之,太保必奠於其位,但文不见耳。《礼》於奠爵无名“同”者,但下文祭酢皆用同奉酒,知“同”是酒爵之名也。《玉人》云:“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。”

郑玄注云:“名玉曰冒者,言德能覆盖天下也。四寸者,方。以尊接卑,以小为贵。”

《礼》天子所以执瑁者,诸侯即位,天子赐之以命圭,圭头邪锐,其瑁当下邪刻之,其刻阔狭长短如圭头。诸侯来朝,执圭以授天子,天子以冒之刻处冒彼圭头,若大小相当,则是本所赐;其或不同,则圭是伪作,知诸侯信与不信。故天子执瑁,所以冒诸侯之圭以齐瑞信,犹今之合符。然经传惟言圭之长短,不言阔狭。瑁方四寸,容彼圭头,则圭头之阔无四寸也。天子以一瑁冒天下之圭,则公侯伯之圭阔狭等也。此瑁惟冒圭耳,不得冒璧。璧亦称瑞,不知所以齐信,未得而闻之也。“阼阶”者,东阶也。谓之“阼”者,郑玄《士冠礼》注云“阼犹酢也。东阶所以答酢宾客”,是其义也。《礼》凶事设洗於西阶西南,吉事设洗於东阶东南。此太保、上宗皆行吉事,盥洗在东,故用阼阶升,由便,以卑不嫌为主人也。郑玄云:“上宗犹太宗,变其文者,宗伯之长,大宗伯一人,与小宗伯二人,凡三人,使其上二人也,一人奉同,一人奉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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