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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书正义(唐初孔颖达等撰文献汇编)第122页

○正义曰:以上言久劳於外,为父在时事,故言“起其即王位,则小乙死”也。“亮”,信也。“阴”,默也。三年不言,以旧无功,而今有,故言。乃有说此事者,言其孝行著也。《礼记·丧服四制》引《书》云:“‘高宗谅暗,三年不言。’善之也。王者莫不行此礼,何以独善之也?

曰,高宗者,武丁。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位,而慈良於丧。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载之於《书》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”

三年之丧,君不言也,是说此经“不言”之意也。

○传“在丧”至“自安”

○正义曰:郑玄云:“其不言之时,时有所言,则群臣皆和谐。”

郑玄意谓此“言乃雍”者,在三年之内,时有所言也。孔意则为出言在三年之外,故云“在丧其惟不言,丧毕发言,则天下大和”。

知者,《说命》云:“王宅忧,亮阴三祀。既免丧,其惟不言。”

除丧犹尚不言,在丧必无言矣,故知丧毕乃发言也。高宗不敢荒宁,与中宗正同,故云“亦法中宗,不敢荒怠自安”。

殷家之王,皆是明王,所为善事,计应略同,但古文辞有差异,传因其文同,故言“法中宗”也。

○传“善谋”至“无非”

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云:“嘉,善也。靖,谋也。”

“善谋殷国”,谋为政教,故至於小大之政,皆允人意。人无是有怨高宗者,言其政无非也。郑云:“小大谓万人,上及群臣言。”

人臣小大皆无怨王也。

其在祖甲,不义惟王,旧为小人。汤孙太甲,为王不义,久为小人之行,伊尹放之桐。作其即位,爰知小人之依,能保惠于庶民,不敢侮鳏寡。在桐三年,思集用光,起就王位,於是知小人之所依。依仁政,故能安顺於众民,不敢侮慢惸独。

○惸,求营反,字又作{艹冗}。肆祖甲之享国,三十有三年。太甲亦以知小人之依,故得久年。此以德优劣、立年多少为先后,故祖甲在下。殷家亦祖其功,故称祖。

[疏]“其在”至“三年”

○正义曰:其在殷王祖甲,初遭祖丧,所言行不义。惟亦为王,久为小人之行,伊尹废诸桐。起其即王之位,於是知小人之所依。依於仁政,乃能安顺於众民,不敢侮鳏寡惸独,故祖甲之享有殷国三十有三年。亦言不逸得长寿也。

○传“汤孙”至“之桐”

○正义曰:以文在“高宗”之下,世次颠倒,故特辨之,此祖甲是汤孙太甲也。“为王不义”,谓汤初崩。“久为小人之行,故伊尹放之於桐”,言其废而复兴,为下“作其即位”起本也。王肃亦以祖甲为太甲。郑玄云:“祖甲,武丁子帝甲也。有兄祖庚贤,武丁欲废兄立弟,祖甲以此为不义,逃於人间,故云久为小人。”

案《殷本纪》云:“武丁崩,子祖庚立。祖庚崩,弟祖甲立,是为帝甲,淫乱,殷道复衰。”

《国语》说殷事云:“帝甲乱之,七代而殒。”

则帝甲是淫乱之主,起亡殷之源,宁当与二宗齐名,举之以戒无逸?

武丁贤王,祖庚复贤,以武丁之明,无容废长立少。祖庚之贤,谁所传说?

武丁废子,事出何书?

妄造此语,是负武丁而诬祖甲也。

○传“在桐”至“惸独”

○正义曰:“在桐三年”,《太甲》序文。“思集用光”,《诗·大雅》文。彼“集”作“辑”,“辑”,和也。彼郑言,公刘之迁豳,“思在和其民人,用光大其道”。

此传之意,盖言太甲之在桐也,思得安集其身,用光显王政,故起即王位,於是知小人之依。依於仁政,故能施行政教,安顺於众民,不敢侮慢。惸独鳏寡之类,尤可怜愍,故特言之。

○传“太甲”至“称祖”

○正义曰:传於中宗云“以敬畏之故,得寿考之福”,“高宗之为政,小大无怨,故亦享国永年”,於此云太甲,亦以知小人之依,故得久年。各顺其文而为之说,其言行善而得长寿,经意三王同也。以其世次颠倒,故解之云,此以德优劣、立年多少为先后,故祖甲在太戊、武丁之下。诸书皆言“太甲”,此言“祖甲”者,殷家亦祖其功,故称之“祖甲”。

与二宗为类,惟见此篇,必言祖其功,亦未知其然。殷之先君有祖乙、祖辛、祖丁,称祖多矣,或可号之为祖,未必祖其功而存其庙也。

自时厥后立王,生则逸。从是三王,各承其后而立者,生则逸豫无度。生则逸,不知稼穑之艰难,言与小人之子同其敝。不闻小人之劳,惟耽乐之从。过乐谓之耽。惟乐之从,言荒淫。

○耽,丁南反,注下同。乐音洛,注下同。自时厥后,亦罔或克寿。以耽乐之故,从是其后,亦无有能寿考。或十年,或七八年,或五六年,或四三年。”

高者十年,下者三年,言逸乐之损寿。

[疏]“自时”至“三年”

○正义曰:从是三王其后所立之王,生则逸豫,不知稼穑之艰难,不闻小人之劳苦,惟耽乐之事则从而为之。故从是其后诸王,无有能寿考者。或十年,或七八年,或五六年,或四三年。言逸乐之损寿,故举以戒成王也。

周公曰:“呜呼!厥亦惟我周太王、王季,克自抑畏。太王,周公曾祖。王季即祖。言皆能以义自抑,长敬天命。将说文王,故本其父祖。文王卑服,即康功田功。文王节俭,卑其衣服,以就其安人之功,以就田功,以知稼穑之艰难。

○卑如字,马本作俾,使也。徽柔懿恭,怀保小民,惠鲜鳏寡。以美道和民,故民怀之。以美政恭民,故民安之。又加惠鲜乏鳏寡之人。

○鲜,息浅反,注同。自朝至于日中昃,不遑暇食,用咸和万民。从朝至日昳不暇食,思虑政事,用皆和万民。

○昃音侧,本亦作仄。昳,田节反。文王不敢盘于游田,以庶邦惟正之供。文王不敢乐於游逸田猎,以众国所取法则,当以正道供待之故。

○供音恭。文王受命惟中身,厥享国五十年。”

文王九十七而终。中身,即位时年四十七。言中身,举全数。

[疏]“周公”至“十年”

○正义曰:殷之三王既如此矣,周公又言曰:“呜呼!其惟我周家大王、王季,能以义自抑而畏敬天命,故王迹从此起也。文王又卑薄衣服,以就其安人之功与治田之功。以美道柔和其民,以美政恭待其民,以此民归之。以美政恭民之故,故小民安之,又加恩惠於鲜乏鳏寡之人。其行之也,自朝旦至于日中及昃,尚不遑暇食,用善政以谐和万民故也。文王专心於政,不敢逸乐於游戏畋猎,以己为众国所取法,惟当正身行己以供待之。由是文王受命,嗣位为君,惟於中身受之,其享国五十年,亦以不逸得长寿也。”

○传“大王”至“父祖”

○正义曰:“大王,周公曾祖。王季即祖也”,此乃经传明文,而须详言之者,此二王之下辞无所结,陈此不为无逸,周公将说文王,故本其父祖,是以传详言也。解其言此之意。“以义自抑”者,言其非无此心,以义自抑而不为耳。

○传“文王”至“艰难”

○正义曰:文王卑其衣服,以就安人之功,言俭於身而厚於人也。立君所以牧人,安人之功,诸有美政皆是也。就安人之内,田功最急,故特云“田功”,以示知稼穑之艰难也。

○传“以美”至“之人”

○正义曰:“徽”、“懿”皆训为美,“徽柔懿恭”,此是施人之事,以匆厌恭怀安小民,故传分而配之。“徽柔”配“怀”,“以美道和民,故民怀之”。

“懿恭”配“保”,“以美政恭民,故民安之”,“徽懿”言其美而已,不知何所美也。人君施於民,惟有道与政耳,故传以“美道”、“美政”言之,政与道亦互相通也。少乏鳏寡尢是可怜,故别言“加惠於鲜乏鳏寡之人”也。

○传“从朝”至“万民”

○正义曰:昭五年《左传》云:“日上其中,食日为二,旦日为三。”

则人之常食在日中之前,谓辰时也。《易·丰卦》彖曰:“日中则昃。”

谓过中而斜昃也。“昃”亦名“昳”,言日蹉跌而下,谓未时也。故日之十位,食时为辰,日昳为未。言文王勤於政事,从朝不食,或至於日中,或至於日昃,犹不暇食。故经“中”、“昃”并言之。传举晚时,故惟言“昳”。

“遑”亦“暇”也,重言之者,古人自有复语,犹云“艰难”也。所以不暇食者,为思虑政事,用皆和万民。政事虽多,皆是为民,故言“咸”。

“咸”训皆也。

○传“文王”至“之故”

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云:“盘,乐也。”

“游”谓游逸,“田”谓畋猎,二者不同,故并云“游逸田猎”。

以众国皆於文王所取其法则,文王当以正义供待之故也。言文王思为政道以待众国,故不敢乐於游田。文王世为西伯,故当为众国所取法则。礼有田猎而不敢者,顺时蒐狩,不为取乐,故不敢非时畋猎以为乐耳。

○传“文王”至“全数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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