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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记正义(儒家十三经之一)第121页

○正义曰:厉饰,谓严厉武猛容饰。冠本饰谓容仪也。俗本作餝,非也。熊氏云:“谓戎服者,韦弁服也。以秋冬之田,故韦弁服。若春夏则冠弁服,故《司服》云‘凡甸,冠弁服’。”

义或然也。

命主祠祭禽于四方。以所获禽祀四方之神也。《司马职》曰:“罗弊,致禽以祀祊。”

○祊,郑注《周礼》音方。

[疏]“命主”至“四方”。

○正义曰:谓猎竟也。主祠,谓典祭祀者也。禽者,兽之通名也。四方,四方有功於方之神也。四时田猎皆祭宗庙,而分时各以为主也。春时四方施生,猎则祭社为主也。夏时阴气始起,象神之在内,猎则祭宗庙为主也。秋时万物以成,猎则以报祭社及四方为主也。冬时万物众多,猎则主用众物,以祭宗庙,而亦报於物有功之神於四方也。此天子猎既毕,因命典祀之官,取田猎所获之禽,还祭於郊,以报四方之神也。冬猎亦何以知然?按郑注“秋狝祀方”云:“秋田主祭四方,报成万物。”

《诗》曰:“以社以方。”

下云:“方,迎四方气於郊也。”

郑又云:“秋祭社与四方,为五穀成熟,报其功也。”

又《司马》冬狩云:“致禽馌兽于郊,入献禽以享蒸。”

郑云:“冬田,主用祭物多,众得取也。致禽馌兽于郊,聚所获禽,因以祭四方神於郊也。《月令》季秋,天子既田,‘命主祠祭禽四方’是也。入又以禽祭宗庙。”

按於经注,更相引证,如可见矣。其祭四方,但用此禽,又用别牲,故《甫田》云“与我牺羊,以社以方”是也。此祀四方者,谓四方五行之神也。

是月也,草木黄落,乃伐薪为炭。伐木必因杀气。

○炭,吐旦反。

○蛰虫咸俯在内,皆墐其户。墐,为涂闭之,辟杀气。

○墐,其靳反。辟音避。

[疏]“蛰虫”至“其户”。

○正义曰:俯,垂头也。墐,涂也。前月但藏而坏户,至此月既寒,故垂头向下,以随阳气,阳气稍沈在下也。而又涂塞其户穴,以避地上阴杀之气也。

乃趣狱刑,毋留有罪。杀气巳至,有罪者即决也。

○趣音促,又七住反。收禄秩之不当,供养之不宜者,天气杀而万物咸藏,可以去之也。禄秩之不当,恩所增加也。供养之不宜,欲所贪耆熊蹯之属非常食。

○当,丁浪反,注同。供养,九用反;下馀亮反,注同。去,起吕反。耆,市志反。熊,乎弓反。蹯音烦。

[疏]“收禄”至“宜者”。

○正义曰:春夏阳气宽施,许人主从时,虽禄秩不当,亦所权许。今秋阴气急敛,禁罚必当,是春夏所权置者,今悉收停之也。禄秩不当,谓彼人不应得禄,而王恩私与之者;供养不宜,谓非常之膳,求不可得者也。

是月也,天子乃以犬尝稻,先荐寝庙。稻始孰也。

季秋行夏令,败其国大水,冬藏殃败,民多鼽嚏。未之气乘之也。六月宿宜东井,气多暑雨。

○鼽音求,《说文》云:“病塞鼻窒。”

嚏,丁计反。

[疏]“季秋”至“鼽嚏”。

○正义曰:“其国大水”,天灾。“冬藏殃败”,地灾。“民多鼽嚏”,人灾。

行冬令,则国多盗贼,边竟不宁,土地分裂。丑之气乘之也。极阴为外,边竟之象也。大寒之时,地隆坼也。

○竟音境,注及后同。隆,六中反。坼,丑白反。

[疏]“行冬”至“分裂”。正义曰:“国多盗贼,边竟不宁”,人灾;“土地分裂”,地灾。

○注“极阴”至“之象”。

○正义曰:以十一月一阳生,十二月二阳生。阳在内,伏於地下,四阴在地上,故云“极阴为外”也。

行春令,则暖风来至,民气解惰,辰之气乘之也。《巽》为风。

○暖,乃管反,又许元反。解,古买反。惰,徒卧反。师兴不居。辰宿直角,角主兵,不居,象风行不休止也。

[疏]“行春”至“不居”。

○正义曰:“暖风来至”,天灾。“民气解惰,师兴不居”,人灾。

孟冬之月,日在尾,昏危中,旦七星中。孟冬者,日月会於析木之津,而斗建女之辰也。

○析,思历反。

[疏]“孟冬”至“星中”。

○正义曰:按《三统历》:“十月节,日在尾十度,昏危十四度中,去日八十九度,旦翼初度中。十月中,日在箕七度,昏室十度中,去日八十六度,旦轸五度中。”

按《元嘉历》:“十月节,日在心二度,昏危一度中,且张八度中。十月中,日在尾十二度,昏危十三度中,旦翼八度中。”

其日壬癸。壬之言任也。癸之言揆也。日之行,东北从黑道,闭藏万物,月为之佐。时万物怀任於下,揆然萌牙,又因以为日名焉。

其帝颛顼,其神玄冥。此黑精之君,水官之臣,自古以来,著德立功者也。颛顼,高阳氏也。玄冥,少皞氏之子曰脩,曰熙,为水官。

○颛音专。顼音许玉反。冥,亡丁反。

[疏]注“颛顼”至“水官”。

○正义曰:按《五帝德》云:“颛顼高阳氏,姬姓也。”

又《帝王世纪》云:“生十年而佐少皞,十二年而冠,二十年而登帝位,在位七十八年而崩,以水承金也。”

云“玄冥,少皞氏之子曰脩曰熙”者,按昭二十九年《左传》云“少皞氏有子曰脩曰熙,又云脩及熙为玄冥”,是相代为水官也。

其虫介。介,甲也。象物闭藏地中,龟鳖之属。

○鳖,必灭反。其音羽。三分商去一以生羽,羽数四十八。属水者,以为最清,物之象也。冬气和则羽声调。《乐记》曰:“羽乱则危,其财匮。”

○匮,其位反。

[疏]注“三分”至“十八”。

○正义曰:商数七十二,三分之,每一分有二十四,去其二十四,馀有四十八,故羽数四十八也。其数既少,故为最清,清者最贱,物比於人亦为贱,故云“物之象也”。

律中应锺。孟冬气至,则应锺之律应。应锺者,姑洗之所生,三分去一,律长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。《周语》曰:“应锺,均利器用,俾应复。”

○应,应对之应,注同。

[疏]注“应锺”至“应复”。

○正义曰:姑洗之律长六寸九分寸之一,三分去一,则六寸去二寸,有四寸在。馀有整一寸九分寸之一,更三分,一寸为二十七分,九分寸之一为三分,并二十七分,总为三十分,三分去一,去其十分,馀有二十分在,故云应锺“律长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”也。引《周语》以下者,证应锺之义。按《春秋》说云:“应其锺。”

注云:“应锺,应其种类。”

《律历志》:“应锺,言阴气应无射,该藏万物,而杂阳阂种。”

注云:“阂,藏塞也。阴杂阳气藏塞,为万物作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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