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设置 书签 详情 下载

字体大小

背景设置

加入书签 我的书签

礼记正义(儒家十三经之一)第79页

又《月令》载耒耜於御与车右之间,君在左也。知“兵车参乘,射者在左,戈盾在右”者,案宣十二年《左传》云,楚许伯御,乐伯摄叔为右。於时乐伯主射,乐伯云:“左射以菆。”

是射者在左,摄叔云:“右入垒,折馘执俘而还。”

是戈盾勇力在右,自然御者在中央。此谓凡常战士也。若是元帅则在中央鼓下,御者在左,戈盾亦在右。故成二年鞍之战,於时郤克为中军将,时流血及屦,未绝鼓音。是将居鼓下也。解张御郤克,解张云:“矢贯余手及肘,余折以御,左轮朱殷。”

是御者在左,自然戈盾在右。若天子诸侯亲为将,亦居鼓下,故《戎右》云赞王鼓。成二年齐侯围龙,齐侯亲鼓之是也。若非元帅,则皆在左,御者在中。故成二年韩厥自其车左居中代御而逐齐侯,故杜预云:“其车自非元帅,御者皆在中。”

故熊氏以为虽非元帅,上军下军之将亦居鼓下。故成十六年鄢陵之战,子重将左,而云“子重鼓之”也。故为将皆在鼓下也,以其亲鼓,故以为鼓下。案《周礼》诸侯执贲鼓,军将执晋鼓,师帅执提,旅帅执鼙,岂皆居鼓下也?其义恐非也。“孔子曰:杀人之中,又有礼焉”者。言其既杀人之中,又有礼,则“韔弓”、“揜目”等是也。案《左氏传》戎昭果毅,获则杀之。商阳行仁,而孔子善之。传之所云,谓彼勍敌与我决战,虽是胡耇,获则杀之。此谓吴师既走而后逐之义,故云“又及一人”,则是不逐奔之义,故以为有礼也。

诸侯伐秦,曹桓公卒于会。鲁成十三年“曹伯庐卒於师”是也。庐谥宣,言桓,声之误也。桓依注音宣。诸侯请含,以朋友有相啖食之道。

○含,胡闇反。啖,徒暂反。食音嗣,徐音自。使之袭。非也。袭,贱者之事。

○襄公朝于荆,康王卒。在鲁襄二十八年,康王,楚子昭也。楚言荆者,州言之。荆人曰:“必请袭。”

欲使襄公衣之。

○衣,於既反。鲁人曰:“非礼也。”

荆人强之。欲尊康王。

○强,其丈反,下注同。巫先拂柩,荆人悔之。巫祝桃茢,君临臣丧之礼。

○拂,芳勿反。柩,其又反。茢音列。

[疏]“诸侯”至“悔之”。
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诸侯失礼之事。

○注“在鲁”至“言之”。

○正义曰:不言楚而言荆者,楚属荆,故荆言之也。《春秋》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,《公羊传》曰:“荆者何?州名也。州不若国,国不若氏,氏不若人,人不若名,名不若字,字不若子。”

而《左氏》无此义。荆盖楚之本号,鲁庄之世,告命皆称荆。至僖元年始称楚,故杜预云:“荆始改号曰楚。”

其“巫祝、桃茢”之事,已具于上。

滕成公之丧,鲁昭三年。使子叔敬叔吊,进书,子叔敬叔,鲁宣公弟叔肸之曾孙叔弓也。进书,奉君吊书。

○肸,许乙反。子服惠伯为介。惠伯,庆父玄孙之子,名椒。介,副也。

○介音界,注及后同。及郊,为懿伯之忌不入。郊,滕之近郊也。懿伯,惠伯之叔父。忌,怨也。敬叔有怨於懿伯,难惠伯也。《春秋传》曰:“敬叔不入。”

○难,乃旦反。惠伯曰:“政也,不可以叔父之私,不将公事。”

政,君命所为,敬叔於昭穆以懿伯为叔父。

○昭,常逆反。遂入。惠伯强之乃入。

[疏]“滕成”至“遂入”。
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不可以私废公之事,各依文解之。

○注“子叔”至“弓也”。

○正义曰:案《世本》:“叔肸生声伯婴齐,齐生叔老,老生叔弓。”

是叔弓为叔肸曾孙也。叔是其氏,此记云“子叔”者,子是男子通称,故以“子”冠“叔”也。

○注“惠伯”至“副也”。

○正义曰:案《世本》:“庆父生穆伯敖,敖生文伯穀,穀生献子蔑。”

蔑为庆父曾孙,惠伯是蔑之孙,是“庆父玄孙之子”也。案《春秋传》曰“子服椒”,故知“名椒”也。

○“及郊”至“公事”。

○敬叔为使,惠伯为介,至滕之近郊。懿伯是惠伯叔父,敬叔於先有怨於懿伯,今至滕郊,为有懿伯之怨,故畏难惠伯不敢入,惠伯知其难已,遂开释之:“今既奉君命政令,奉使滕国,不可以叔父私怨,遂欲报仇,不行公事也。”

○注“郊滕”至“不入”。

○正义曰:经直云“郊”,知是“滕之近郊”者,下云“不入”。谓不入国城,则郊与国城相近,故知郊是近郊也。知懿伯是惠伯叔父者,以下文惠伯云“不可以叔父之私,”故知懿伯是惠伯叔父也。云“敬叔有怨於懿伯,难惠伯也”者,谓敬叔杀懿伯,被懿伯家所怨,恐惠伯杀己,故难惠伯,不敢入也。然敬叔、惠伯同在君朝,又奉使滕国相随在路,不相畏难,入滕始难者,虽有怨雠,恒为防备,今入滕国,是由主人,其防备之事不复在已,故难之。引《春秋传》“敬叔不入”者,昭三年《左传》文。引之者,以经直云“不入”,恐是惠伯不入,故引以明之。

○注“政君”至“叔父”。

○正义曰:案《论语》注:“君之教令为政,臣之教令为事也。”

故云其事也如有政。云“敬叔於昭穆以懿伯为叔父”者,此后人转写郑注之误,当云“敬叔於昭穆以惠伯为叔父”。捡勘《世本》,敬叔是桓公七世孙,惠伯是桓公六世孙,则惠伯是敬叔之父六从兄弟,则敬叔呼惠伯为叔父,敬叔呼懿伯为五从祖。此注乃云“敬叔於昭穆以懿伯为叔父”,故知误也。

哀公使人吊蕢尚,遇诸道,辟於路,画宫而受吊焉。哀公,鲁君也。画宫,画地为宫象。

○蕢,苦怪反。辟音避,又婢亦反。画音获,注同。曾子曰:“蕢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。行吊礼於野,非。齐庄公袭莒于夺,杞梁死焉。鲁襄二十二年“齐侯袭莒”是也。《春秋传》曰:“杞殖、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”,隧、夺,声相近,或为兑。梁即殖也。

○于夺,徒外反,注并“兑”同。杞音岂。殖,时职反。华,胡化反。且,子馀反。其妻迎其柩於路而哭之哀,庄公使人吊之,对曰:“君之臣不免於罪,则将肆诸市朝,而妻妾执。肆,陈尸也。大夫以上於朝,士以下於市。执,拘也。

○肆,杀三日陈尸,音四。朝,直遥反。上,诗掌反。拘音俱。君之臣免於罪,则有先人之敝庐在,君无所辱命。”

无所辱命,辞不受也。《春秋传》曰:“齐侯吊诸其室。”

○庐,力居反。

[疏]“哀公”至“辱命”。
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蕢尚不如妇人得礼之事。

○注“肆陈”至“拘也”。

○正义曰:案《周礼·乡士职》云:“协日刑杀,肆之三日。”

是陈尸曰肆也。云“大夫以上於朝,士以下於市”者,谓诸侯、大夫、士也。故襄二十二年楚杀令尹子南,尸诸朝三日。大夫既於朝,士则於市也。其天子臣则有爵者皆適甸师氏,不在朝,故《周礼·掌囚职》云:“凡有爵者,奉而適甸师氏,以待刑杀。”

《掌戮》云“有爵者杀之于甸师氏”是也。天子士宜在朝,与诸侯大夫同。

孺子<享黄>之丧,鲁哀公之少子。

○<享黄>,吐孙反。哀公欲设拨,拨,可拨引輴车,所谓紼。

○拨,半末反。輴,敕伦反。问於有若。有若曰:“其可也。君之三臣犹设之。”

犹,尚也。以臣况子也。三臣,仲孙、叔孙、季孙氏。颜柳曰:“天子龙輴而椁幬,輴,殡车也。画辕为龙。幬,覆也。殡以椁覆棺而涂之,所谓菆涂龙輴以椁。

○椁音郭。幬,大报反。攒涂,才丸反,下音徒。诸侯輴而设幬,輴不画龙。为榆沈,故设拨。以水浇榆白皮之汁,有急以播地,於引輴车滑。

○沈,本又作审,同,昌审反。浇,古尧反。汁,之十反。滑,于八反。三臣者废輴而设拨,窃礼之不中者也,而君何学焉?”止其学非礼也。废,去也。紼系於輴,三臣於礼去輴。今有紼,是用輴,僣礼也。殡礼,大夫菆置西序,士掘肂见衽。

○中,丁仲反,又如字。学如字,或音户教反,非,注同。去,羌吕反,下同。掘,求勿反,又求月反,又户忽反。肂,本又作肄,以二反,棺坎也。见,贤遍反。衽,而审反。

[疏]“孺子”至“学焉”。

○正义曰:此论谏哀公不得学僣礼之事。

○“颜柳”至“学焉”。

上一页详情 末页 下一页

离线缓存

整本离线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