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记正义(儒家十三经之一)第3页
既政教所生初起於遂皇,则七政是也。《六艺论》又云:“遂皇之后,历六纪九十一代,至伏牺始作十言之教。”
然则伏牺之时,《易》道既彰,则礼事弥著。
案谯周《古史考》云:“有圣人以火德王,造作钻燧出火,教民熟食,人民大悦,号曰遂人。次有三姓,乃至伏牺,制嫁娶,以俪皮为礼,作琴瑟以为乐。”
又《帝王世纪》云:“燧人氏没,包牺氏代之。”
以此言之,则嫁娶嘉礼始於伏牺也。
但《古史考》遂皇至于伏牺,唯经三姓;《六艺论》云“历六纪九十一代”,其文不同,未知孰是。或於三姓而为九十一代也。
案《广雅》云:“一纪二十七万六千年。”
方叔机注《六艺论》云:“六纪者,九头纪、五龙纪、摄提纪、合洛纪、连通纪、序命纪、凡六纪也。
九十一代者,九头一,五龙五,摄提七十二,含洛三,连通六,序命四,凡九十一代也。”
但伏牺之前及伏牺之后,年代参差,所说不一,纬候纷纭,各相乖背,且复烦而无用,今并略之,唯据《六艺论》之文及《帝王世纪》以为说也。
案《易·系辞》云:“包牺氏没,神农氏作。”
案《帝王世纪》云,伏牺之后女娲氏,亦风姓也。
女娲氏没,“次有大庭氏、柏皇氏、中央氏、栗陆氏、骊连氏、赫胥氏、尊卢氏、浑沌氏、昊英氏、有巢氏、朱襄氏、葛天氏、阴康氏、无怀氏,凡十五代,皆袭伏牺之号”。然郑玄以大庭氏是神农之别号。
案《封禅书》无怀氏在伏牺之前,今在伏牺之后,则《世纪》之文未可信用。《世纪》又云:“神农始教天下种穀,故人号曰神农。”
案《礼运》云:“夫礼之初,始诸饮食,燔黍捭豚,蕢桴而土鼓。”
又《明堂位》云:“土鼓苇籥,伊耆氏之乐。”
又《郊特牲》云:“伊耆氏始为蜡。”
蜡即田祭,与种穀相协,土鼓苇籥又与蕢桴土鼓相当,故熊氏云:伊耆氏即神农也。
既云始诸饮食,致敬鬼神,则祭祀吉礼起於神农也。又《史记》云“黄帝与蚩尢战於涿鹿”,则有军礼也。
《易·系辞》“黄帝九事”章云“古者葬诸中野”,则有凶礼也。又《论语撰考》云:“轩知地利,九牧倡教。”
既有九州之牧,当有朝聘,是宾礼也。
若然,自伏牺以后至黄帝,吉、凶、宾、军、嘉五礼始具。皇氏云:“礼有三起,礼理起於太一,礼事起於遂皇,礼名起於黄帝。”
其“礼理起於大一”,其义通也;其“礼事起於遂皇,礼名起於黄帝”,其义乖也。
且遂皇在伏牺之前,《礼运》“燔黍捭豚”在伏牺之后,何得以祭祀在遂皇之时?其唐尧,则《舜典》云“修五礼”,郑康成以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之礼。又云命伯夷“典朕三礼”。
五礼其文,亦见经也。
案《舜典》云“类于上帝”,则吉礼也;“百姓如丧考妣”,则凶礼也;“群后四朝”,则宾礼也;“舜征有苗”,则军礼也;“嫔于虞”,则嘉礼也。
是舜时五礼具备。直云“典朕三礼”者,据事天、地与人为三礼。其实事天地唯吉礼也,其馀四礼并人事兼之也。
案《论语》云“殷因於夏礼”,“周因於殷礼”,则《礼记》总陈虞、夏、商、周,则是虞、夏、商、周各有当代之礼,则夏、商亦有五礼。
郑康成注《大宗伯》,唯云唐虞有三礼,至周分为五礼。不言夏、商者,但书篇散亡,夏、商之礼绝灭,无文以言,故据《周礼》有文者而言耳。
武王没后,成王幼弱,周公代之摄政,六年致太平,述文武之德而制礼也。故《洛诰》云:“考朕招子刑,及单文祖德。”
又《礼记·明堂位》云,周公摄政六年,制礼作乐,颁度量於天下。
但所制之礼,则《周官》、《仪礼》也。郑作序云:“礼者,体也,履也。统之於心曰体,践而行之曰履。”
郑知然者,《礼器》云:“礼者,体也。”
《祭义》云:“礼者,履此者也。”
《礼记》既有此释,故郑依而用之。
礼虽合训体、履,则《周官》为体,《仪礼》为履,故郑序又云:“然则三百三千虽混同为礼,至於并立俱陈,则曰此经礼也,此曲礼也。
或云此经文也,此威仪也。”
是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有体、履之别也。所以《周礼》为体者,《周礼》是立治之本,统之心体,以齐正於物,故为体。
贺玚云:“其体有二。一是物体,言万物贵贱高下小大文质各有其体。二曰礼体,言圣人制法,体此万物,使高下贵贱各得其宜也。”
其《仪礼》但明体之所行践履之事,物唯万体,皆同一履,履无两义也。
于周之礼,其文大备,故《论语》云“周监於二代,郁郁乎文哉!吾从周”也。然周既礼道大用,何以《老子》云“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。
礼者,忠信之薄,道德之华,争愚之始”。故先师准纬候之文,以为三皇行道,五帝行德,茸荃行仁,五霸行义。
若失义而后礼,岂周之成康在五霸之后?所以不同者,《老子》盛言道德质素之事、无为静默之教,故云此也。礼为浮薄而施,所以抑浮薄,故云“忠信之薄”。
且圣人之王天下,道、德、仁、义及礼,并蕴于心,但量时设教,道、德、仁、义及礼,须用则行,岂可三皇五帝之时,全无仁、义、礼也?殷周之时,全无道、德也?《老子》意有所主,不可据之以难经也。既《周礼》为体,其《周礼》见於经籍,其名异者,见有七处。案《孝经说》云“经礼三百”,一也;《礼器》云“经礼三百”,二也;《中庸》云“礼仪三百”,三也;《春秋说》云“礼经三百”,四也;礼说云“有正经三百”,五也;《周官外题》谓‘为《周礼》’,六也;《汉书·艺文志》云“《周官》经六篇”,七也。
七者皆云三百,故知俱是《周官》。《周官》三百六十,举其大数而云三百也。其《仪礼》之别,亦有七处,而有五名。
一则《孝经说》、《春秋》及《中庸》并云“威仪三千”,二则《礼器》云“《曲礼》三千”,三则《礼说》云“动仪三千”,四则谓“为《仪礼》”,五则《汉书·艺文志》谓《仪礼》为“古礼经”。凡此七处五名,称谓并承三百之下,故知即《仪礼》也。
所以三千者,其履行《周官》五礼之别,其事委曲,条数繁广,故有三千也。非谓篇有三千,但事之殊别有三千条耳。
或一篇一卷,则有数条之事。今行於世者,唯十七篇而已。故《汉书·艺文志》云“汉初,高堂生传《礼》十七篇”是也。
至武帝时,河间献王得古《礼》五十六篇,献王献之。又《六艺论》云:“后得孔子壁中古文《礼》,凡五十六篇。
其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同而字多异,其十七篇外则逸礼是也。”
《周礼》为本,则圣人体之;《仪礼》为末,贤人履之。
故郑序云“体之谓圣,履之为贤”是也。既《周礼》为本,则重者在前,故宗伯序五礼,以吉礼为上;《仪礼》为末,故轻者在前,故《仪礼》先冠、昏,后丧、祭。
故郑序云:“二者或施而上,或循而下。”
其《周礼》,《六艺论》云:“《周官》壁中所得六篇。”
《汉书》说河间献王开献书之路,得《周官》有五篇,失其《冬官》一篇,乃购千金不得,取《考工记》以补其阙。
《汉书》云得五篇,《六艺论》云得其六篇,其文不同,未知孰是。其《礼记》之作,出自孔氏。但正《礼》残缺,无复能明,故范武子不识殽烝,赵鞅及鲁君谓《仪》为《礼》。
至孔子没后,七十二之徒共撰所闻,以为此《记》。或录旧礼之义,或录变礼所由,或兼记体履,或杂序得失,故编而录之,以为《记》也。
《中庸》是子思伋所作,《缁衣》公孙尼子所撰。郑康成云:《月令》,吕不韦所修。卢植云:《王制》,谓汉文时博士所录。
其馀众篇,皆如此例,但未能尽知所记之人也。其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,是《礼记》之书,自汉以后各有传授。
郑君《六艺论》云:“案《汉书·艺文志》、《儒林传》云,传礼者十三家,唯高堂生及五传弟子戴德、戴圣名在也。”
又案《儒林传》云:“汉兴,高堂生传《礼》十七篇,而鲁徐生善为容。
孝文时,徐生以容为礼官大夫。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。孟卿,东海人,事萧奋,以授戴德、戴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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