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记正义(儒家十三经之一)第192页
○濡音而,下同。苞,伯交反。醢音海,一本作醯,呼兮反,次下句同。卵,依注音鲲,古门反。亨,普彭反,煮也。荼音徒。音关,本又作扪,音门。腶脩,蚳醢;腶脩,捶脯施姜桂也。蚳,蚍蜉子也。
○腶,丁乱反。蚳,直其反,蚁子也。捶,徐之反。蜱,本又作蚍,音毗。蜉,本又作<虫不>,音浮。脯羹,兔醢;麋肤,鱼醢;鱼脍,芥酱;麋腥,醢,酱;桃诸,梅诸,卵盐。自蜗醢至此二十六物似皆人君燕所食也。其馔则乱。肤,切肉也。肤或为胖。卵盐,大盐也。
○卵,力管反。胖音判。
○凡食齐视春时,饭宜温也。羹齐视夏时,羹宜热也。
○夏,户嫁反,下放此。酱齐视秋时,酱宜凉也。饮齐视冬时。饮宜寒也。
○凡和,春多酸,夏多苦,秋多辛,冬多咸,调以滑甘。多其时味以养气也。
○牛宜稌,羊宜黍,豕宜稷,犬宜粱,雁宜麦,鱼宜蓏。言其气味相成。
○春宜羔、豚,膳膏芗;夏宜腒、鱐,膳膏臊;秋宜犊、麛,膳膏腥;冬宜鲜、羽,膳膏膻。此八物,四时肥美也。为其大盛,煎以休废之膏,节其气也。牛膏芗,犬膏臊,鸡膏腥,羊膏膻。腒,乾雉也。鱐,乾鱼也。鲜,生鱼也。羽,雁也。
○芗音香。腒,其居反,卢云:“雉腊。”
《说文》云:“北方谓乌腊曰腒。”
鱐,本又作<月肃>,所求反。臊,素刀反。麛音迷,鹿子也。腥音星,鸡膏也,《说文》作胜,云:“犬膏臭也。”
膻,升然反。为,于伪反。大盛音太。
○牛脩、鹿脯、田豕脯、麋脯、麕脯,麋、鹿、田豕、麕皆有轩;雉、兔皆有芼。脯,皆析乾肉也。轩,读为宪,宪,谓藿叶切也。芼,谓菜酿也。轩或为胖。
○麏,九伦反,本又作麇,又作麕,下“田豕麕”同。轩音宪,出注,后放此。爵、迟、蜩、范、蜩,蝉也。范,蜂也。
○蜩范,上音条;下音犯。范,螽也。螽,本又作蜂,芳凶反。芝栭、菱、椇、枣、栗、榛、柿、瓜、桃、李、梅、杏、柤、梨、姜、桂。菱,芰也。椇,枳椇也。椇,藜之不臧者。自“牛脩”至此三十一物,皆人君燕食所加庶羞也。《周礼》天子羞用百有二十品,记者不能次录。
○芝音之。栭音而,本又作檽。菱音陵。椇音矩。榛,侧巾反。柿音俟。柤,侧加反。芰,其寄反。枳,居氏反。
[疏]“饭黍”至“姜桂”。正义曰:此一节总论饭、饮、膳、羞调和之宜,又明四时膳食所用,并明善恶治择之等,又显贵贱所食之别。各依文解之。
○“饭黍”至“稰穛”;此饭之所载,凡有六种,下云白黍,则上黍是黄黍也。下言黄粱,则上粱是白粱也。按《玉藻》诸侯朔食四簋:黍、稷、稻、粱。此则据诸侯,其天子则加以麦,蓏为六,但记文不载耳。
○注“孰穫”至“曰穛”。
○正义曰:穛是敛缩之名,明以生获,故其物缩敛也。稰既对穛,故为孰穫。
○“膳膷”至“鹑迟”,此一节论豆上所盛美膳,谓羹与胾醢之属也。
○注“此上”至“鴽也”。
○正义曰:知“上大夫之礼,庶羞二十豆”者,按《公食大夫礼》文云:二十豆者,膷一,谓牛臛也;臐二,谓羊臛也;膮三,谓豕臛也;牛炙四,炙牛肉也。此依《公食大夫礼》所陈设,此等四物共为一行,最在於北,从西为始。醢五谓肉酱也,牛胾六谓切牛肉,醢七,牛脍八,此等四物,又为第二行,陈之从东为始。羊炙九,羊胾十,醢十一,豕炙十二,此等四物为第三行,陈之从西为始。醢十三,豕胾十四,芥酱十五,鱼脍十六,此等四物为第四行,陈之从东为始。以上十六豆,是下大夫之礼也。雉十七,兔十八,鹑十九,迟二十,此等四物为第五行,陈之从西为始,此是上大夫所加二十豆。按《公食大夫礼》,“膮”之下,“牛炙”为上无“醢”字,故云以《公食大夫礼》馔校之,则“膮”、“牛炙”间不得有“醢”,“醢”,衍字也。又《公食大夫礼》以“迟”为“鴽”。按《释鸟》云:“鴽,鴾母。”
某氏云:“谓鹌。”
李巡云:“鴽鹌,一云鴾母。”
郭景纯云:“鹌,青州呼为鴾母。”
皇氏用贺氏之说“鴽,蝙蝠”,其义未闻。熊氏云:“此经‘醢’文豕、牛、羊之下,则是牛肉羊肉之醢,以其庶羞,故得用三牲为醢。若其正羞,则不得用三牲,故《醢人职》无云牲之醢也。”
○“饮重”至“醷滥”,此一节明诸饮之物也。
○注“重陪”至“之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此稻、黍、粱三醴各有清、糟,以清、糟相配重设,故云“重醴”。凡致饮之时有清者,有糟者,按《周礼·浆人》“共王之六饮”,有水、浆、醴、凉、医、酏,不云糟也。“共夫人致饮于宾客之礼,清醴,医、酏糟”,注云:“三物有清有糟,夫人不体王,得备之。若后之致饮於宾客,有糟无清。”
故《酒正》“共后之致饮于宾客之礼,医、酏糟”,注云:“后致饮无醴,医、酏不清者,与王同体,屈也。”
○注“以诸”至“为滥”。
○正义曰:按《浆人》六饮有“凉”,注云:“凉,今寒粥,若糗饭杂水也。”
康成以凉与滥是一物矣,则此以诸和水,谓以诸杂糗饭之属和水也。诸者,众杂之辞。按《浆人》六饮,一曰水,则此经“水”一也;二曰浆,则此经“浆”一也;三曰醴,则此经“重醴”一也,但用清耳;四曰凉,则此经“滥”一也;五曰医,则此经“或以酏为醴”一也。六曰酏,则此经“黍酏”一也。除六饮之外,此经别有“醷”也。若郑司农之意,醷与医为一物,即以酏为醴者,非康成义也。郑必知醷为梅浆者,见下文云“调之以醯醢”,及“若醯醷”,则醷是醯之类也。又云“兽用梅”,故知梅浆也。按《酒正》云:“一曰清”,则此“醴”也;“二曰医”,则此“以酏为醴”也;“三曰浆”,则此“浆”也。“四曰酏”,则此“黍酏”也。但无水、凉二物。郑云无厚薄之齐,故《酒正》不辨矣。
○“酒:清、白”,此一节论酒之所用。清谓清酒,白谓事酒、昔酒,以二酒俱白,故以一“白”标之,配清酒则三酒,故郑云:“白,事酒、昔酒也。”
此无“五齐”者,五齐是祭祀献神所饮,非人常用故也。
○“羞:糗饵、粉酏”,按《周礼》:“羞笾之实,糗饵、粉餈。”
郑注云:“合蒸曰饵,饼之曰餈,此二物皆粉稻米黍米为之。糗者,捣粉熬大豆,为饵餈之黏著,故以粉糗捣之。”
据《周礼》“粉”下有“餈”,今无者,记人脱漏,更以“酏”益之。酏者,於《周礼》“羞豆之实”,故《周礼》云:“羞豆之实,酏食糁食。”
酏,谓{衍食}也。
○注“此‘酏’当为‘餰’”。
○正义曰:上以黍酏是粥,知此酏当为餰者,按《周礼》“酏食”共“糁食”文连,则酏是糁之般类,此《内则》作糁与餰,其事相连,故云“此‘酏’当为‘餰’”。若其黍酏,非膳羞所用,且餰虽杂以狼臅膏,亦粥之般类也。
○“食蜗”至“卵盐”,此一节总明人君燕食所用。
○“蜗醢而蓏食、雉羹”者,谓以蜗为醢,以蓏米为饭,以雉为羹。三者味相宜。
○“麦食、脯羹、雉羹”者,谓以麦为饭,析脯为羹,又以鸡为羹。此三者亦味相宜也。
○“析稌、犬羹、兔羹”者,稌,稻也,谓细析稻米为饭,以犬、兔为羹。此三者亦味相宜也。
○“和糁不蓼”者,此等之羹,宜以五味调和米屑为糁,不须加蓼也。
○“濡豚包苦实蓼”者,濡谓亨煮,以其汁调和。言濡豚之时,苞裹豚肉,以苦菜杀其恶气,又实之以蓼。
○“濡鸡醢酱实蓼”者,言亨濡此鸡,加之以醢及酱,又实之以蓼。“濡鱼卵酱实蓼”者,卵,谓鱼子,以鱼子为酱,濡亨其鱼,又实之以蓼。
○“濡鳖醢酱实蓼”者,谓亨其鳖,加醢及酱,又实之以蓼。凡言实蓼者,皇氏云:“谓破开其腹,实蓼於其腹中,又更缝而合之。”
○“腶脩,蚳醢”者,腶脩谓腶脯也。言食腶脯之时,以蚳醢配之。
○“脯羹,兔醢”者,脯羹,即上析脯为羹,以兔醢配之。
○“麋肤,鱼醢”者,麋肤谓麋肉外肤,食之以鱼醢配之。
○“麋腥,醢,酱”者,腥谓生肉,言食麋生肉之时,还以麋醢配之。此云“麋腥”,即上麋肤谓孰也。
○“桃诸,梅诸,卵盐”者,言食桃诸、梅诸之时,以卵盐和之。王肃云:“诸,菹也,谓桃菹、梅菹,即今之藏桃也、藏梅也。欲藏之时,必先稍乾之,故《周礼》谓之‘乾{艹橑}’,郑云‘桃诸、梅诸’是也。”
○注“卵读”至“鱼子”。
○正义曰:知“卵读为鲲”者,以鸟卵非为酱之物,蚳醢是蚍蜉之子,今卵酱承濡鱼之下,宜是鱼之般类,故读为鲲。鲲是鱼子也。
○注“自蜗”至“盐也”。
○正义曰:“自蜗醢至此二十六物”者,皇氏云:“蜗,一也。蓏食,二也。雉羹,三也。麦食,四也。脯羹,五也。鸡羹,六也。析稌,七也。犬羹,八也。兔羹,九也。濡豚,十也。濡鸡,十一也。濡鱼,十二也。濡鳖,十三也。自此以上,醢之与酱,皆和调濡渍鸡豚之属,为他物而设之,故不数矣。自此以下,醢及酱各自为物,但相配而食,故数之。腶脩,十四也。蚳醢,十五也。脯羹重出。兔醢,十六也。麋肤,十七也。鱼醢,十八也。鱼脍,十九也。芥酱,二十也。麋醢,二十一也。醢,二十二也。酱,二十三也。桃诸,二十四也。梅诸,二十五也。卵盐,二十六也。”
诸儒更无所说,今依用之。云“似皆人君燕所食也”者,按《周礼·掌客》云:诸侯相食,皆鼎、簋十有二。其正馔与此不同。其食臣下,则《公食大夫礼》具有其文,与此又异,故疑是人君燕食也。云“其馔则乱”者,按上陈庶羞有膷、臐、膮,有牛炙、牛胾,始云牛炙、豕炙,而依牲大小先后而陈,此则先云“雉羹”,后云“脯羹”,又先云“鸡羹”,后云“犬羹”,不依牲之次第,又饭食在簋,醢羹之属在豆,是上下杂乱,故云“其馔则乱”也。云“肤,切肉也”者,以其与醢酱相类,在豆之物,故为“切肉”。若其正肤则在俎,故《少牢》、《特牲》肤皆在俎也。云“卵盐,大盐也”者,以其盐形似鸟卵,故云“大盐也”。
○注“多其”至“气也”。
○正义曰:依经方“春不用食酸,夏不用食苦,四时各减其时味也”。此云“多其时味以养气”者,经方所云,谓时气壮者,减其时味以杀盛气。此经所云食以养人,恐气虚羸,故多其时味以养气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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